漯河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
(原标题:漯河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4月18日,市住建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拒绝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静下来”拒绝,作好住宅小区人员管控工作。
一、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小区,原则上除本小区(楼院)人员和参予防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小区。对进入小区(楼院)人员,严格实施测温、注册、扫场所码及查验行程码、健康字节等措施。
二、严苛把控小区人员外出,除类似情形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盘查出外。特殊情形还包括:
1.参予疫情防控人员(需持单位证明或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人证吻合);
2.重点企业员工(需持企业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人证相符,出小区后进入企业封闭管理,不得再回到住宅小区);
3.出外就医人员(严苛登记出入时间、目的地、途径路线等);4.需出外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人员(每户每2天仅限于1人凭疫情防控临时出入卡出外并作好登记)。
三、严禁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所有会所、活动中心、篮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完核酸检测人员必须立即返回家中,禁止在小区内组织、参予跳绳、踢球等聚集性活动。
四、实行封闭式管理,仅保有一个必要进出通道,决定专人值守,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车辆凭涉及证明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贯彻增加人员流动。
五、小区所有电子屏滑动播出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大门、宣传栏、单元门、电梯内等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内容。
六、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实施专人强化对住宅小区的督导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遵守企业主体责任,把好小区出入口,作好测温、注册、警告、扫码、查阅身体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配合作好核酸检测人员的组织、秩序确保、现场打算等工作;对小区内跳绳、打(右脚)球、遛狗、遛弯等挤满人员,要立即劝离,逼不遵从的,要报告执法部门予以及时处置;对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绝或黄码和红码人员,要配合社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通过督查访查和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强化对住宅小区日常监控,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严格落实上述措施,不存在失控漏管、失职失责不道德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苛追究企业和涉及人员的责任,对导致严重后果,影响全市防疫大局的,将接管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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