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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法官高效办案 俩企业“隔空”握手言和

时间:2023-03-25 来源:漯河之窗

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袁刻攀)11月10日,通过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漯河某企业和江苏某机械公司之间一场持续两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两家企业“隔空”握手言和。

2019年10月,漯河某企业为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花费40余万元采购了江苏某机械公司的生产设备。货款缴纳后,江苏某机械公司将机械设备交付给漯河某企业。漯河某企业在用于设备过程中,发现部分设备不符合自己的场地生产要求,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超过理想目标值,遂和江苏某机械公司联系,拒绝进行部分付款退款。

江苏某机械公司指出自己完全是按照合同履行,所获取的设备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漯河某企业提出的退款退款拒绝。两家企业因此发生争执。

争执不下,2021年10月初,漯河某企业向召陵区人民法院驳回诉讼。承办法官李广杰接到案件后,及时安排联系江苏某机械公司应诉。一开始,江苏某机械公司对法院持排斥态度,认为本地法院不会偏向本地企业,自己公司是要倒是的。遂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等申请,经李法官耐心沟通,江苏某机械公司回应不追究管辖权异议,同意召陵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之后审理。

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也为减低江苏某机械公司奔波辛苦,召陵区人民法院决定了网络视频开庭。11月10日该案开庭,通过法庭将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双方企业隔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签订调解协议:苏某机械公司退还漯河企业设备款5.5万元,其他均不再争议,买卖合同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双方企业对召陵区人民法院法官负责任的态度和高效的办案速度连连赞扬。

(映象网漯河新闻热线:180 0371 1078,投稿邮箱:luohe@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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